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关于报评2014年(第十届)“北京市高校来华留学生管理工作优秀干部奖”的通知

作者:管理员     发布日期:2014-11-03     浏览:2709

由平安保险公司赞助、我会设立的“北京市高校来华留学生管理工作优秀干部奖”的评选活动已列入今年学会的年度工作计划。为搞好今年的评选工作,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:

一、被推荐者范围:各理事院校在外国留学生管理机构工作三年以上的、符合“章程”条件的在编管理干部

二、评选名额:

每所院校推荐1人(北京语言大学可推荐两名)

三、推荐程序:学校推荐,写出推荐意见和个人事迹,盖处级以上(含)留学

生管理机构公章,报学会优秀管理干部奖评审委员会审定

四、评定标准(2010324日学会常务理事会讨论通过以下评选优秀来华留学生管理干部办法):

1、被各校推荐的候选人必须为从事专职留学生管理工作三年(含)以上者;

2、候选人担任留学生管理工作五年(含)以上加一分,十年(含)以上加两分,

十五年(含)以上加三分,二十年以上加四分;

3、推荐单位长期留学生(在校学习一学期以上)规模在5099人加一分,100

199人加两分,200500人加三分,5001000人加四分,1000人以上加五分;

4、推荐单位长期留学生规模在50人以上者,如本学年长期留学生较前一年同期增长率高于50%者加两分,高于80%者加三分;

五、已经获得过该奖项的管理干部三年内(含第三年)不得再报评。

六、推荐截止日期:2014 1120日(逾期不推荐视为弃权)

七、颁奖时间:20141219日年会

八、报评办法:请将报评表(网上可下载)传真至学会秘书处。

九、评审委员会将视推荐情况和资金状况决定一、二、三等奖的奖励力度

 

学会办公室联系人:屈老师、马老师

电 话、传真:64493821   邮箱:bjxhui@vip.sina.com

 

北京高教学会外国留学生工作研究会

2014-10-31

 

附件:《北京市来华留学生管理工作优秀干部奖》推荐表